关于组织申报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

来源:必赢bwi437 时间:2014-04-15 点击数:

各位教师: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请组织推荐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的通知,现将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开择优重点内容方向(详见附件1)

(三)缩短初治肺结核病人疗程的治疗方案研究(公开择优),牵头单位应当为结核病防治管理的职能机构或三级甲等结核病治疗专科医院,研究用药须获得国家批准。

(四)肺结核新型适宜诊断技术的临床多中心研究与评价(公开择优),牵头及主要参加单位应当为具有结核病临床资源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或具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资质的结核病治疗专科医院,鼓励相应企业参与研究。

(五)新发传染病重症病例临床救治新技术研究。研究内容(公开择优),牵头单位应当为具备承担传染病应急救治或科技支撑职能的三级甲等医院。主要参加单位应当具有区域代表性。

(六)一次性万种病原体筛查技术体系的研究和建立(公开择优),牵头和主要参加单位应当为长期从事新发传染病现场调查和研究的单位,具有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条件。

(七)基于基因组学的新发传染病预警预测技术研究(公开择优),牵头单位应当具有传染病流行病学研究的基础,以及研究所需样本和数据的能力。

(八)基于血清miRNA表达谱的传染病系列诊断试剂的研发(公开择优),要求企业牵头组织相关科研机构和医疗单位共同实施。

(九)中西医结合治疗老年艾滋病临床方案研究(公开择优),牵头单位应当为国家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的三级甲等医院,并具有中西医结合治疗老年艾滋病研究的基础。

二、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课题负责人基本条件和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含)以下。

3.为课题实际承担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两年以上并有固定单位(不包括在站博士后)。

4.课题执行期间,每年(含跨年度连续)离职或出国时间不超过6 个月;用于所申请课题的研究时间不少于本人工作时间的50%。

5.过去3 年内在申请和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

6.港澳台和海外科技人员(包括取得外国国籍和永久居留权的):满足上述2-5 项条件;正式受聘于课题责任单位,聘期覆盖课题执行期,每年在课题责任单位工作不少于6 个月。

(二)相关要求。

1.每个五年计划中,每人最多可参与2 项本专项课题,且只能作为课题负责人承担1 项本专项课题。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公务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

2.遵守科学诚信原则,实事求是填写课题申报书,保证材料的真实性。不得将在其他科研计划立项的相同或者近似的研究内容进行重复申请,违者记入科研诚信档案。

三、课题申报

拟通过教育部推荐申报,请于2014年4月19日11:00前将《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5课题申报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给我们。

四、联系方式

院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孔德霞 联系电话:85619183 电子邮箱:kongdx@jlu.edu.cn

校内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丹 联系电话:85166453 电子邮箱:zdxmb@jlu.edu.cn

附件:

1.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5年课题重点内容方向与推荐要求点击下载.doc

2.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2015课题申报一览。点击下载.xls

必赢bwi437科研办公室

201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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